《杭州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發布
優先保護單元面積增加183.51平方公里
8月27日,杭州向社會發布實施《杭州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以下簡稱《更新方案》)。《更新方案》充分銜接國家、省級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在上一輪成果的基礎上對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新污染物治理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管控要求。通過優化空間布局、調整產業結構、保障生態功能,為戰略環評與規劃環評落地以及項目環評管理提供依據和支撐,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促進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產生活方式提供抓手。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以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環境管理制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于推動杭州高質量發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城市范例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此次《更新方案》劃定環境管控單元324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面積占杭州市面積的55.44%,重點管控單元占14.16%,一般管控單元占30.4%。與調整前比,優先保護單元面積增加183.51平方公里,主要來自納入新版生態保護紅線的原一般管控單元,以及原未納入優先保護單元的“兩江一湖”風景名勝區、陽陂湖省級重要濕地等自然保護地、“千噸萬人”及其他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法定保護區域及其他生態功能重要區域。
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面積增加20.2平方公里,主要來自原一般管控單元和城鎮生活重點管控單元。根據杭州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及整合優化后的開發區邊界等,將西湖區紫金港科技城和云棲小鎮、錢塘區工業發展區、臨安區產業園區、余杭區浙江余杭經濟開發區、淳安經濟開發區汾口子平臺、建德經濟開發區、富陽經濟開發區等產業發展區塊,按照最新核定范圍納入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可滿足各地工業項目準入需求。對不在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的產業發展區塊,按照屬地產業發展實際,優化了工業功能區(包括小微園區、工業集聚點等)的數量和面積,明確了四至范圍,可滿足一二類工業項目準入。本次調整既保障了產業發展空間,又體現了科學管控、精準管控。
可以說,此次更新以生態功能不降低、環境質量不下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突破為底線,結合杭州實際,重新梳理了全市空間分類定位,對全市生態環境空間布局進行了優化調整。另外,此次更新從空間布局引導、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管控及資源開發效率四個維度來聯動更新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明確了在某類管控單元里需要執行什么要求,明確了什么項目允許建設,什么項目要重新選址,科學指導了項目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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