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綠色發展 安徽為生態環境筑起法治屏障
人民網合肥7月30日電 (胡雨松)圍繞水、氣、土及固體廢物確立“6+1”地方性法規規章體系;聯合滬蘇浙在制藥工業大氣排放等領域出臺長三角一體化標準……近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就2021年以來生態環境法治建設成效進行介紹。
2021年以來,安徽省生態環境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聚焦水、氣、土、固體廢物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確立了以《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等構成的“6+1”地方性法規規章體系。
同時,安徽省地方環境標準得到不斷加強。制定出臺《安徽省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辦法》《安徽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制定清單》,明確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制定工作中長期目標。一年來,申報立項地方環境標準30余項,出臺地方環境標準數量超過前兩年總和。組織制定《甘薯淀粉加工廢水還田利用技術規范》《餐飲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等25項標準,其中《甘薯淀粉加工廢水還田利用技術規范》為國內該領域首項標準。首次與滬蘇浙聯合制定《制藥工業大氣排放標準》等3項長三角一體化標準。推薦安徽省10名專家加入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標準一體化第一屆專家咨詢委員會。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處于全國第一方陣。自《安徽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施辦法(試行)》實施以來,已實現全省16個省轄市案例實踐全覆蓋,累計辦理199起賠償案件,賠償金額達2.2億元。
下一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將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將法治建設與生態環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不斷完善法規制度體系,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職能,持續加大生態環境執法力度,大力弘揚生態環保法治文化,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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