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市上虞區檢察院開展檢警協作
助推辦案質效提檔升級
近日,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檢察院常駐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以下簡稱“偵協辦”)檢察官辦案組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李某故意傷害案擬撤銷案件。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李某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符合撤案條件。
這是該院為常態掌控和監督公安機關撤案情況,依托偵協辦探索開展的撤案備案審查工作。自開展以來,偵協辦已接收公安機關移送擬撤案的備案16件17人,經審查均符合規定可作撤案處理。
為規范偵查活動,提升偵查監督質效,2020年6月,該院將偵查監督關口前移,與公安機關建立“雙向派駐”協作機制:公安機關開放執法辦案系統查詢權限,主動接受檢察監督;檢方在介入、會商時提出是否報捕的建議,從源頭上減少“程序空轉”,以信息雙向交換、共享提高偵查規范化水平。2022年3月,該院聯合區公安分局設立偵協辦,指派辦案組常態化入駐,搭建輕微刑事案件辦理“快車道”,至今已辦理速裁案件226件,辦案周期縮短46.7%。
“檢警協作,不但實現簡案快辦、難案精辦,更實現了高效、精準監督。”談及檢警協作的成果,上虞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何紅說。
打通檢警數據共享“最先一公里”,同樣是上虞檢警協作機制的一大亮點。2022年3月,上虞區檢察院收到一起公安機關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其中下游人員雖已抓獲,但關鍵人員仍在逃。通過公安機關開放的執法辦案系統查詢權限,檢察官發現了案件的突破點。隨后,檢警雙方就辦案瓶頸問題會商研判,通過檢察官協同偵查人員共同訊問、詢問等工作,最終將該犯罪團伙的31名犯罪嫌疑人挖出。
經過探索實踐,上虞檢警雙方總結以往成功經驗,制定《關于貫徹落實刑事案件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實施意見》,積極搭建檢警素能提升平臺,通過雙方定期座談、同堂培訓等方式交流研討辦案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在監督中辦案等執法司法新理念凝聚起更多共識。
《 人民日報 》( 2023年01月05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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